1樓
是川 發表於:2010/11/14 上午 12:10:43
昨天收到國道五的超速罰單
是10/4日從宜蘭龍潭湖釣完魚要回台北在石碇的路上
速限80 超速106 罰金3500 新車兩年來的第一張合照
已經一個多月沒去龍潭湖釣魚了
雖也到中壢 新屋 7之五 日盛 石園做釣 魚獲更好
但是 ...我無法向罹患肝癌 無法再一起到龍潭湖釣魚的老父說
今天的魚怎麼貓 買路賣他最愛吃的木瓜回來
五 六年前父親與我經常到龍潭湖釣魚 釣不到 買了烏鰡到店三吃
少小離家 那幾年是與父親又回到兒時親密的歲月
所以 龍潭湖管理業者 好好 為父子留下最深最真也最後的回憶
2樓
judy 發表於:2010/11/14 上午 12:31:40
3樓
蛋蛋班 發表於:2010/11/14 下午 05:13:13
4樓
碰汽 發表於:2010/11/14 下午 06:15:18
5樓
狗狗 發表於:2010/11/14 下午 09:14:22
6樓
ggow 發表於:2010/11/14 下午 10:53:54
以下是引用碰汽在2010/11/14 下午 06:15:18的發言:
感謝分享釣遊~~
親子釣遊真的很幸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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